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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70%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要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对象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二、创建目标 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制修订相关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推动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推动各地绿色建筑立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制定更高要求的绿色建筑强制性规范。 (二)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等相关规定,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地市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统一全国认定标准和标识式样。建立标识撤销机制,对弄虚作假行为给予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处理。建立全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平台,提高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效率和水平。 (三)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等级,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四)提高住宅健康性能。结合疫情防控和各地实际,完善实施住宅相关标准,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推动一批住宅健康性能示范项目,强化住宅健康性能设计要求,严格竣工验收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五)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编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常用构件尺寸指南,强化设计要求,规范构件选型,提高装配式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提升建造水平。 (六)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指导各地制定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打造一批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大力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七)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建立部省科技成果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和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八)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各地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在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直接指导下,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制定本地区创建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指导市、县编制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于2020年8月底前将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资金支持。各地要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绩效评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省级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评价,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地要组织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绿色建筑知识,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 来源:住建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要求,决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现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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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重磅!今年清洁取暖工作最新政策来了
       日前,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了《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围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指导意见》明确,要提前部署2020-2021年取暖季清洁取暖工作,统筹能源供应和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坚持“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稳步推进北方重点地区“煤改气”工作。      《指导意见》具体提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地制宜选择清洁供暖技术路线,支持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供暖,积极推动风电、地热能、生物质能技术应用。研究完善清洁取暖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推动分户计量供热,加强建筑保暖和节能,营造节约用能社会新风尚。 北京地区基本实现取暖新能源化       在北方,煤炭作为供暖主力能源,每到冬季因为烧煤释放出的刺鼻烟尘,造成了极大的环境污染。随着“煤改电”“煤改气”这类清洁供暖举措逐步在北方地区推广开来,这一现象得到了极大改善。 二季度起进入采购高峰期       梳理了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全国范围内清洁取暖相关项目。据不完全统计,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项目321个。其中,“煤改气”相关项目约84个,“煤改电”相关项目约123个。项目涉及的采购品目包括,壁挂炉、空调、空气源热泵、新风系统及空气净化器等。对比2019年同一时间段303个,清洁取暖项目的采购规模呈现一定幅度增长。随着时间推移,预计未来三个月将迎来集中性清洁取暖项目的采购旺季。 优能栈了解到,近期各地政府纷纷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对2020年的发展规划进行部署。在各地的工作报告中有众多地区对清洁供暖工作进行了计划。 北京: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科学稳妥推进剩余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4.1万户农村居民煤改清洁能源,积极面对减排难度持续增大的挑战,坚决完成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继续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高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未来科学城注重盘活存量资源,引进多元创新主体,增强创新要素的活力和粘性,东区借助能源互联网、第四代核电等重点领域优势,积极打造“能源谷”。 天津:紧急预拨补贴资金2.83亿元       2019年,天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完成120万户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020年,天津将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关停整合热电联产电厂周边燃煤锅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下。 紧急预拨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2.83亿元,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煤改气”和“煤改电”。 河北:积极稳妥推进安全清洁取暖      2019年,河北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59万户,散煤治理取得新突破。2020年,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燃煤锅炉等专项整治。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积极稳妥推进安全清洁取暖。 山东:完成3700万吨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2019年清洁取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山东将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不反弹。持续加大推进力度,坚决完成3700万吨煤炭消费压减任务。 山西:开展煤炭绿色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技术攻关      2019年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增效,用能结构不断优化。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步伐,煤炭智能开采、清洁高效利用、智慧能源科技攻关取得突破。      2020年加快发展新能源,探索开展“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推进垣曲、浑源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有效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探索“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新型煤炭利用方式。开展煤炭绿色清洁高效利用、大规模储能、智能电网、氢能、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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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新型城镇化如何实现绿色低碳?
“十四五”,将在明年开启。       谋求发展,规划先行。不仅是国家层面的“十四五”规划,笔者注意到,6月以来,包括浙江、江苏、上海、安徽等省市,以及合肥、贵阳、济宁等地级市,都在近期召开了推动当地“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会议,出台系列文件,并开始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       一直以来,提高城镇化质量都是“十四五”城市发展重点。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城市群、都市圈、中心城市等城市空间结构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战略进一步落地实施推进,快速交通、工业物联网、5G等性的技术陆续普及,都在重新塑造着中国城市面貌。 城镇化建设亟需转型       一直以来,城镇化被认为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在中国新闻社和能源基金会于近日联合举办的“能源中国——中国未来五年:为后疫情时代的高质量增长注入清洁低碳能源”论坛上,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也指出,要关注城市发展模式的路径锁定问题。中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城镇化,创造了一个人类奇迹。但快速扩张的背后是中国的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最后形成了一个高消耗、高碳排放的城市发展模式。具体体现在工业用地低效利用、存量建筑空间空置、过量开发的高容积率的写字楼、商业用房和住宅尚未使用就被空置等几个方面。      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中国区总裁邹骥表示,“十四五” 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识别人口变迁的趋势及其带来的气候环境影响,提前做好重点区域的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规划。鼓励城市绿色生活方式,以科技创新为内核推动医疗、教育等为代表的消费基建发展。同时,探索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地方税收自给自足的财政循环,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推出有效的公共财政工具刺激平衡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并引导未来的投资流向可持续基础设施领域。 另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罕见地在扩大投资的部分提及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变动也被解读为要通过加大相关领域的投资,促进城镇化补短板、调结构、增后劲。 清洁低碳能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绿色动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4月发布《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要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能源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引擎。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导下的新型城镇化,城市的能源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在上述论坛上,被高层和学者重点讨论。     “能源从哪里来”,可以理解为能源结构的问题。当前我国城市能源消耗占总消耗量的8成以上,当中国未来城市化水平达到80%以上,或者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以上,城市人均能源消费水平还会有提升。因此,调整现在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被认为极有必要。因此,正如中美绿色基金会董事长徐林所讲,中国要大力提高绿色低碳能源的比重,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化进程实现深度的绿色和低碳。从能源实际角度出发,中国需要进一步提高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比例,实行较大力度的电能替,稳步降低石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提高中国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能源从哪里来”,也可以理解为能源生产格局的问题,我国东部是城市密集地区,也是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但东部并不是能源主要产区,这种需求与生产的错配,需要调整。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杜祥琬表示,我国东西部能源格局需要优化。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能源也有不平衡问题。而解决这种不平衡,西部要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经济、增加就业,从而提高能源的负荷和消纳,相应地东部则要发展能源,发展“身边取”的能源并与“远方来”的能源相结合。特别是“身边取”。东部的能源要分布式和集中式相结合,可大力发展分布式太阳能、风能,让东部自己能够供给自己的能源,高比例发展起来。东部不仅是能源的负荷者,也承担生产能源的责任,是能源的“产消者”。    “到哪里去”,也就是能源主要被用在了哪里。城市被认为是各种资源和能源消耗主要空间载体,是各种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碳排放最重要的场所。都市圈和县级城镇的发展,将不断促进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在此过程中,应当注意降低城市发展的能耗,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仇保兴认为,能耗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产业能耗、建筑能耗和交通能耗。处于后工业时代的西方发达国家,三项比例一般是各占三分之一,而正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我国,工业能耗在60%-70%之间,建筑能耗超过20%,而交通能耗则维持在10%左右。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能耗和交通能耗还在不断提升。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应主动采取措施,降低城市建筑能耗、农村建筑能耗、城市交通能耗及长距离交通能耗等。 旧城改造成重要抓手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老旧小区改造”被提到了相当重要的位置。        老旧小区改造,则是指的是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成使用20年以上或存在环境、安全等问题的老旧小区进行整改,主要包括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提升类基础设施(公共活动场地)与完善公共服务三类改造。 据统计,2017年底,住建部在厦门、广州等15个城市启动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来,全国老旧小区至少已改造358万户。       老旧小区改造如何助力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讨论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以利用、推广和实践绿色建筑技术,从而提升建筑能效;另一方面,结合旧城改造,可以推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和城市的广泛使用。        其中,在建筑节能改造领域,我国已经连续三个“五年计划”推进相关工作,2018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就入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系列标准。        既有建筑改造,应按照我国绿色建筑标准,改造成高星级的绿色建筑,因为我国三星级的绿色建筑标准非常完善。绿色建筑的改造,使得节能节水都能够协同的发展。比如,北方地区的供热改造潜力是非常大的,因为整个北方地区冬季的供热占到整个建筑能耗40%,如果进行计量,从理论上可以减少三分之一的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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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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